新潮能源前任管理人员被刑事立案,股东减持套现约2158万元
发表于:
2019年6月25日
6月21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有关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告知公司前任管理人员因任职期间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公告未披露涉案人员名称。
今日,新潮能源再发公告,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在未告知公司并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于6月1-10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9,720,000股。本次减持前,金志昌盛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本次减持后,金志昌盛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
总部位于北京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
本文采用 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许可协议 进行许可
本文由「
有解塑料观察 」 原创或整理后发布,欢迎分享和转发。
原文地址:
https://plastics.youjie.online/p/1329.html 发布于
2019年6月25日
Warning: Illegal string offset 'ad_single_diy' in /home/wwwroot/plastics/wwwroot/wp-content/themes/PnTheme/template-parts/ad/ad-single.php on lin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