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意见出台,2025年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发表于: 2020年1月21日

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到2022年,在全国100个县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试点县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试点县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意识大幅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动全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意见》明确回收处理范围,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收集回收义务,确保不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鼓励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等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肥料生产企业使用易资源化利用、易处置的包装物,探索使用水溶性高分子等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化肥、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水溶肥等液态肥生产企业尽量使用可回收二次利用包装物,从源头上减少肥料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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