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环保要求出台,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表于: 2020年7月7日

7月2日,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重金属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不大于5%;5、塑料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重金属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不大于5%;3、纸基材中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 mg/kg;4、塑料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集装袋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7、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8、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9、应使用电子面单;10、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小包装关系着大环保,也关联着健康绿色的消费和生产理念。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通过明确对商品和快递的包装需求标准,能够引导市场减少不必要浪费,有效捍卫和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泽彩表示,“两大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为规范包装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此外,通过明确标准,有利于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市场主体要素产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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