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在中国再赢知识产权案
丹麦玩具制造商乐高在中国又打赢了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被告的四家中国公司生产的乐拼积木侵犯了乐高的"多项版权"。
这是乐高两年来在中国针对仿冒产品的法律之战的最新胜利。根据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四家被告——汕头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汕头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汕头市智乐拼玩具有限公司、广州智玩贸易有限公司——犯了18种乐高立体模型以及多种乐高小人偶的著作权侵权,以及涉嫌不正当竞争。
被告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展示或以任何形式推销侵权产品,并向乐高支付赔偿金约450万元。
乐高公司于11月6日发布公告,乐高首席执行官尼尔·克里斯蒂森表示:"我们相信这些裁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他还表示该裁决也对其它盗版乐高产品的公司发出了"明确的警示信息"。
两年来,乐高在中国赢得了两场较大的诉讼,第一场是2017年10月,乐高在汕头中级人民法院赢了针对中国博乐的案件,对方生产和销售与乐高好朋友系列相似的产品。2017年7月的另一场诉讼中,乐高标识和中文商标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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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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